2005年2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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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用备用钥匙擅进民宅 慈溪老孙安全感打了折扣
本报记者 徐晓

  慈溪市的孙先生在该市东方明珠住宅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。2月7日,他一打开门便大吃一惊:门窗被打开过,里面放置的装修广告被损坏,询问保安后得知是该小区物业公司授意和参与的。“他们竟然还有我新房的钥匙!”孙先生着实被吓了一跳。物业公司怎么会有业主房子钥匙?他们凭什么私闯民宅?孙先生对此提出质疑。
  带着孙先生的疑问,记者找到了开发东方明珠小区的开发商——宁波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,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正是该公司的下属单位。公司负责人汪经理称,这件事情发生后,在公司已经引起很大震动,他亲自参与了调查,并登门向孙先生赔礼道歉。
  东方明珠小区为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,物业公司提前作了自检,发现孙先生的房子窗台前悬挂着装修广告。物业公司认为,这影响了整个小区的整齐,于是在没有经过孙先生同意的情况下,利用手头的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,拆除了广告。
  但是物业公司能擅自进入业主房间吗?他们的钥匙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
  对此,汪经理说:“这个问题主要是和少部分业主没有沟通好。”他解释说,物业公司留有钥匙完全是出于好意,为的是防止在装修期间出现一些意外,如火灾、堵塞、漏水之类情况,而物业公司留下的钥匙仅仅是备用的。
  虽然,东方公司已经和孙先生达成了谅解,但是房产公司的这种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。因此汪经理也说:“公司对法律不够重视,造成了一些疏漏,好心办了坏事。”